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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系教师备课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9-04-21  来源:永城职业学院   点击量:

一、教师备课,应参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计划应根据教学大纲及课程学时数妥善制定。

二、同课教师,原则上应该集体备课,做到课程相同时教案相同、进度相同、作业相同。

三、备课必须有教案,坚决杜绝无教案上课。教案可以是纸质教案,也可以是电子教案。

四、教案应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教学环节完整,提倡进行教学创新,避免出现教案是教材翻版的情况。

五、教案应在上课前提前两周写出,上课前教案需经教研室主任签名确认。

六、教师应妥善保存自己的教案,作为教学检查、业绩考核的依据或今后教学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