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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系“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发布日期:2019-04-21  来源:永城职业学院   点击量:

为了正确客观地评价我系教师的教学工作业绩,积极推行教学改革,激励教师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让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重实绩、讲实效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范围 评选对象范围为我系在职任课教师。对当年请假累计超过3个月者,或被学院通报批评者,或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者,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比内容 对教师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考核,着重于教学态度、教学实绩和教学水平。从学生评教、教师互评、科研工作、系部工作等四方面采取量化打分的形式来评价,确定教师工作的质量等级。

(一)学生评教(本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0.25)

每学期进行一次,以教师任课班级为主体,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由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打分。本部分最终分数采用学生评教的平均分。

(二)教师互评(本项目满分为100分,权重0.25)

教师之间互相评价,主要从教师的师德修养、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等方面综合考量,互相打出分数。通过活动使教师能以优秀者为镜子,看到自己不足,树立标杆,提高自己工作能力和素质。

(三)科研工作(本项目满分100分,权重0.25)

教科研工作是高校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提高教师的教学和专业水平极为重要,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师的工作能力高低。本部分采用个人申报,领导审批,系部公示的办法进行。

论文、论著:论文、论著、作品必须明确注有单位名称。被SCI等7大文献收录10分/篇,中文核心论文、作品8分/篇,CN学术论文、作品3分/篇。市厅级以上会议交流论文3分/篇。

省教育厅以上组织的各类论文征文一、二、三等奖分别计6、5、4分。论文每篇赋分值固定,文科只考虑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联系人,理科考虑两位作者,文科第二、理科第三作者以后的署名人均不考虑。理科第一、第二作者按照2:1的比例分享该篇论文得分;

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译著、编著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中,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计8、6、4分/部。校内采用的讲义、现场教学指导书、课外科技活动指导书、实训指导书2分/部;

被SCI、EI、ISTP、A&HCI、CSSCI、《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转载、摘录、索引论文另加5分,被人大复印资料、EI、ISTP、ISR等转载、摘录、索引论文另加4分。被国家一级学术刊物检索或收录另加3分;

技能竞赛项目:各类教育、教学技能竞赛或评比中,或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参加国、省、市、院级各类比赛计10、8、6、4分/次。获得国、省、市、院、系级优秀奖,本人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分别计10、8、6、4、2分/项次,特、一、二、三等奖另加4、3、2、1分,集体项目中主要负责人另加2分。各级各类学会、研究会、社会团体评奖或联合评奖但不被职评部门认可的奖项不作为成果对待;

参加各类教学方面的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参加学术活动并有学术报告,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研究等,国、省、市、院、系级分别计10、8、6、4、2分/项次,主持人另加2分。获奖时主持人另加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1分,参与人得分减半。

(四)参与系部工作(本项目满分100分,权重0.25)

积极参与为系部整体工作服务,包括系部建设工作、教研室建设工作、专业建设工作、党支部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学院下达要求的工作等。本部分采用个人申报,领导审批,系部公示的办法进行。个人申报内容必须经由对应管理口负责人认可(其中参与教研室建设和专业建设工作必须经由教研室主任认可),并经系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团支书共同按其工作的重要性和难易性打分。

四、评比结果公示

按照当年学院分配给系的优秀教师名额数量,按照本办法积分高低,评选出优秀教师,并在系公告栏公示。